Foreign Property & Foreign Income

海外资产和收入资料准备 2016年2月28日 作者:Stella Wei, CPA 此文章主要方便空中飞人抵加前对申报海外资产有所了解,以准备好相关的海外资产料用于报税。加拿大政府在1998年开始实施海外资产申报法,法例要求所有加拿大的税务居民的海外资产总值超过10万加元就必须向加拿大税务局(CRA)申报。 新移民登陆的第一年不要求申报海外资产, 第二年开始要求申报。也就是说,2015年报到的新移民,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报2015年的税时不需申报海外资产,不用填写T1135表格。但再过一年就需申报,以后每年如此。 在2015年任何一个时间点,如有非自住的房产、存款、非加拿大居民的公司股票、境外注册的互惠基金和专利、债权等海外资产相加超过$100,000加元,需在报税时填写T1135表。在海外有持股10 %以上的附属企业(分控股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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