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资产和收入资料准备

2016年2月28日

作者:Stella Wei, CPA

此文章主要方便空中飞人抵加前对申报海外资产有所了解,以准备好相关的海外资产料用于报税。加拿大政府在1998年开始实施海外资产申报法,法例要求所有加拿大的税务居民的海外资产总值超过10万加元就必须向加拿大税务局(CRA)申报。

新移民登陆的第一年不要求申报海外资产, 第二年开始要求申报。也就是说,2015年报到的新移民,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报2015年的税时不需申报海外资产,不用填写T1135表格。但再过一年就需申报,以后每年如此。

在2015年任何一个时间点,如有非自住的房产、存款、非加拿大居民的公司股票、境外注册的互惠基金和专利、债权等海外资产相加超过$100,000加元,需在报税时填写T1135表。在海外有持股10 %以上的附属企业(分控股与非控股),还需填写T1134咨询表。 在报税前,我们建议你准备原件资料 (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料的机构负责人的签字),如有条件则准备英文版以便CRA复核。如你的资产是在移民登陆前就已拥有,其持有资产成本以登陆日的公平市价计,所以还需考虑准备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如针对增值好的赢利企业和非自住房产的评估报告)。

1. 金融机构存款:

含在银行、证券交易所、信用社及其他机构的存款。

提供2015年12月31日的存款余额证明,及在2015年中最高的一次资金余额。  

在填表时一定要注重每一项资产及其相对应收入的逻辑关系。 如持有定期银行存款和债券、国库劵时,就应申报利息收入,即使当年没有支付,也应按合约注明的利率计算岀应收部分,在当年作为利息收入申报。

2. 持有的非加拿大居民公司的股份:

含由非居民控股的加拿大境外注册公司股票,及加拿大境内注册公司但由非居民控股的公司股票。

提供每个公司名称,所在国家,在2015年中最高成本,及年底的持有成本(如股票是在移民登陆前就已拥有,其持有资产成本以登陆日的公平市价计),收入( 含税前/后红利、咨询费、工资等),和股份交易中产生的资本所得/亏损。 提供2015年度所有股票交易的详细资料。如你在中国已就这些收入缴税,请保留好税单。因中国和加拿大有税务合作协议,你可用税单进行抵税。

加拿大居民与其亲属在海外的公司里占有10%以上的股份,并且加拿大居民所占有的股份不低于1%时,就需要申报T1134表格。T1134只是一种咨询表,不属于报税表。且所需填写内容繁杂,所以会计师为你填写此表格时一般是另外计费。 T1134 表应在海外附属公司会计年底日的十五个月之内递交,新移民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第一年免申报。

T1134表格需填写海外附属公司的名称、地址、主要经营活动、公司注册及设有固定经营地点的国家名称、股份持有资料、股东是否收到股息或拥有债权等,并需提供所申报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果申报者无法取得财务报表,应提供公司的税前收入及缴纳的所得税数额。如果为控股企业,除了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公司的收入类别、雇员人数、是否经营投资性的生意以及有无资本性增值与亏损等资料。

3. 拥有的非居民的债券。

提供债券简要,所在国家,在2015年中最高的购买成本,及年底的持有成本,收入(或损失,如利息收入等),和交易中发生的资本所得/亏损。 如通过中国银行购买国库券,则需申报。  

如持有债券、国库劵时,就应申报利息收入,即使当年没有支付,也应按合约注明的利率计算岀应收部分,在当年作为利息收入申报。

4. 在非居民信托中持有的利益。

提供信托名称,所在国家,在2015年中最高的购买成本,及年底的持有成本,收到的盈利,和收到的资本所得。 如境外注册的互惠基金和投资矿山的基金,则需在T1135中申报。 如果通过加拿大注册的互惠基金投资海外资产,并拿到年度的T3或T5表,则不需要在T1135中申报。 如果在美国的个人退休账号(IRA)中含有的利益则也不需要申报。  

5. 加拿大境外房产:

如出租房就需申报;但不含自用房和做生意的房产(如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办公室)。 提供房产简要,所在国家,在2015年中最高的购买成本,及年底的持有成本,收入(或损失,如净租金收入等),和交易中发生的资本所得/亏损。  

房屋卖出后,其盈利或亏损需要在加拿大报税,计算盈亏是根据登陆时的市场公平价格来作为成本价的。因此在登陆前做好房屋的估价尤为重要。

6. 其他境外资产:

如海外注册的专利。 提供 资产名称,所在国家,在2015年中最高的购买成本,及年底的持有成本,收入(或损失),和交易中资本所得/亏损。  

7. 通过加拿大注册的证券交易商或信托公司持有的资产,又没有收到T3或T5表的,需要在T1135中申报。

加拿大税务局在今年就2015年海外资产申报稍作改动,对于总资产多于10万但少于25万加元的,只需在T1135中申报资产类别、所在国和所有海外资产总值,以及产生的收入和损失。

因时间和篇幅有限,以上信息未能详尽,请读者不要以此文章作为报税的单一凭据,请找有资质的会计师咨询 。

附注:Stella Wei 特许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因时间关系,为保证报税质量,我们于4月16日开始不接受新户申报2015年度个人所得税,不便之处敬请原谅!联系邮件:info@accountantwei.com 。电话:778.89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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