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lla Wei 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

2020年2月2日

加拿大境外资产申报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加拿大的税务居民的海外资产非自用部分总值超过10万加元就必须向加拿大税务局(CRA)申报海外资产。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在第一年报税时不要求申报海外资产, 第二年开始要求申报。也就是说,如您在2019年2月2日第一次成为税务移民,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前申报2019年2月2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全球收入,但不需申报海外资产,不用填写T1135表格。但再过一年就需申报,以后每年如此。通过多年与报税人的谈话中,我总结了一些有代表性的提问和回答,供大家参考。

  1. 我和太太在2019年1月开始持工签住在加拿大,有工作收入,小孩在本地小学读书。我们租房住,还没拿到枫叶卡,我不需要在第二次报税时报海外资产吧?

答: 您和您的配偶在加拿大有居所(租房和拥有的房子都算),还有未成年的小孩同住,你们每年的大部分时间是居住在加拿大并工作,经济和社交的重心已在加拿大,你们已经是加拿大税务居民,这和有没有枫叶卡没有直接联系。你们在第二次报税时需要申报海外资产。 

 

  1. 第一次报税时因为不用申报海外资产,我就不报海外收入了,我可以等第二年报税时再报海外收入吗?

答: 加拿大税务局(CRA)对税务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你在第一次报税时必须申报海外收入,如果漏报,可能招致罚款和审计。特别是你在下一年报海外资产时,很难解释有些资产在上一年没有产生收入。例如您在北京有两套出租投资房,而且您已持有房产达5年,您在第二年申报投资房产,并报出租收入,那么CRA难免会疑问为什么第一年却没有出租收入呢,从而增加对你的审核或审计概率。

 

  1. 第一次报海外资产时,我越报多越好吗?这样我以后可以多从境外汇钱过来了。

答: CRA不会对您已拥有的境外资产征税, 它的目的是让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如实申报海外收入。CRA通过观察每年海外资产的规模和变动,来甄别出你是否漏报或少报海外收入。如果你把自己的资产夸大去报,而收入却又不能和资产匹配,这种情况也可能增加被审计的风险。

例如:您如果实际拥有债权$100万,却把债权报成$250万,但每年你收取的利息收入仅为2万,税务局就会觉得这个利息率低的不合理,可能会要求你提供更多的资料,例如银行流水单,要求您对每次存入款进行解释,来查找出您有没少报利息收入。

 

  1. 我不报海外资产了,以后需要钱时让爸妈赠与给我就可以了吗?

答:简单说,由于没有如实申报海外资产,您将丧失一次让自己的资产“阳光化”的机会,将来如想把这些资产带进加拿大时,有可能会被CRA当做收入而征税。另外,作为纳税人也会背上不良的信用记录,并面临罚款。特别是加拿大在2017年7月1日正式执行CRS, 以实现与100多个缔约国的税务信息互通。取证加拿大税务居民的境外资产,会越来越便利。

虽然在加拿大不对赠予征税,但如果您的父母每年有规律的给您汇款,而您又从大学毕业多年,常年奔波于中加之间,居住在豪宅区,还多年报低收入,即生活消费和申报收入不成正比,而您父母又有规律的汇款给你,税务局难免怀疑汇款来自于您的收入,只不过经父母转手而已。

 

  1. 是不是所有的海外资产都需要申报呢?

答: 首先,每一个税务居民所拥有的海外资产非自用部分超过$100,000时才需要申报;再者,不是所有的资产都属于应该申报的范畴。需要申报的资产包括: 海外的银行存款和现金,投资于海外的股票债劵 (在此不包括海外附属企业的股票,如有海外附属企业的股份,请看问题7),境外保险,海外债权,海外信托利益,海外的房地产 (不包括自用房,如度假屋和自己做生意的办公室) 及其它资产。个人使用的财产如汽车、手饰等是不需申报。

 

  1. 申报海外资产时的成本怎样定义?

答: 在T1135表中,海外资产分7类,前1到6类的海外资产的价值不是指市场价值,而是指成本或视为取得成本,对于移民来讲成本就是成为税务居民当日的资产市场价或者移民后购买资产的买价,所以申报者应保留相应的资料,一旦税务局要求您提供时可以拿得出来。例如,申报者需对进入加拿大当日的出租房产做评估并保留,评估报告中的市值就被视为取得成本。

 

  1. 每年申报海外资产的期限?

答: 海外资产T1135表格的申报期限为每年的4月30日。如果您有自雇收入,则申报T1135的截止日延至6月15日。如果晚报了,罚款是每天$25,最多可罚至$2500; 如果是有意识的漏报,为每月罚款$500, 最多可罚至$12,000; 接到税务局的追讨申报通知书仍未申报者,罚款高达每月$1,000,最多可罚到$24,000,等。

 

  1. 是不是只要在境外的公司里占有股份就要申报T1134表呢?

答: 加拿大居民与其亲属在海外的公司(有积极生意)里占有10%以上的股份,并且加拿大居民所占有的股份不低于1%时,就需要申报T1134表格.

您在T1134表格中需填写海外附属公司的名称、地址、主要经营活动、公司注册及设有固定经营地点的国家名称、股份持有资料、股东是否收到股息或拥有债权、并需提供所申报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雇员人数、是否经营投资性的生意以及有无资本性增值与亏损等资料.

 

  1. 海外附属公司申报表是与个人报税表一同递交吗?

答: T1134表应在海外附属公司会计年度截止日的十五个月之内递交,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第一年免申报。

因篇幅有限,很多信息未能详尽,请读者不要以此文章作为申报海外资产的标准,毕竟每个人的资产状况千差万别,建议大家提前咨询自己的会计师,做出规划,在第一次报海外资产时就做到准确合理,避免今后不必要的麻烦。StellaWei会计师事务所预约电话为604-423-3598,联系电邮为info@accountantwei.com。我们下期文章是自雇人士的节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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